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临摹(一)90分、书法临摹(二)90分、书法创作12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考试全省考生随机编排在长沙市内若干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12月5日下午17点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场。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 12月6日 | |
上午 | 9:00-10:00 | 书法临摹(一) |
10:15-11:15 | 书法临摹(二) | |
下午 | 14:00-15:30 | 书法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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