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北商贸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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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湖北商贸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湖北商贸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湖北商贸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湖北商贸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湖北商贸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湖北商贸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三、湖北商贸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湖北商贸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湖北商贸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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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北商贸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湖北商贸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湖北商贸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湖北商贸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湖北商贸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湖北商贸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北商贸学院”,创建于1995年,2015年4月由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转设更名为湖北商贸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13247,湖北招生代码C235,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有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选择第一志愿考生。新高考改革省份如无特殊说明,学校将执行该省投档办法。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考生校考,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及高考投档成绩。如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在执行各省(市、区)相关录取政策前提下,实行专业成绩优先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我校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十一条 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种进行学分替换。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时间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对其休学或退学。

第十七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北商贸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北商贸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并设有多种助学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学校奖学金。

(三)助学措施: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武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4号

咸宁校区: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贺胜路508号

(本科生和艺术类学生在武汉校区就读,其他类学生在咸宁校区就读。)

电话:027-82666063 87786825 87786820

网址:http://www.hbc.edu.cn咨询QQ:4628135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三、湖北商贸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湖北商贸学院

★央广网“2018年度综合实力民办高校”全国五强★中国校友会“2019中国一流民办大学”前十强★湖北省2018年民办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第一名★湖北省2018年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湖北商贸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前身为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建校二十多年,逐步发展成...【点击进入>>湖北商贸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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