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档案服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校友: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我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健康,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持续做好档案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校外人员入校查档等线下服务
坚决落实学校封闭管理规定,即日起,不再接受校外人员进校现场查阅档案资料及档案转递申请,相关服务一律转移线上办理,线下现场服务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进展另行通知。
二、保持线上档案服务工作畅通
如需查阅档案资料信息或邮寄个人档案、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网络直接查询,或通过QQ、邮箱递交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照片或调档函扫描件等材料申请办理,请务必留下申请事由、申请人姓名、专业及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人所留的联系方式进行沟通确认,并提供相关服务。
1.毕业生个人档案去向查询
可通过河南城建学院官网主页“机构设置”-“直属机构”-“综合档案馆”网站主页右方“资料下载”中的相关文件进行查询,或通过学生档案咨询QQ号2354609366联系查询(请注明学号及姓名)。
2.毕业生档案转递办理
前期,在各学院和相关单位的配合支持下,大多数毕业生档案已按要求集中转递完毕。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如有个别毕业生需要转递档案,请通过学生档案咨询QQ号2354609366联系办理。
3.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学历认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请参考河南城建学院官网主页“机构设置”-“直属机构”-“综合档案馆”网站主页右方“业务指南”中的《河南城建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指南(2021年修订版)》准备相关材料,通过综合档案管理部咨询QQ号2826897944联系办理。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可通过快递等方式邮寄至综合档案馆,邮寄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河南城建学院综合档案管理部;邮编:467036。
4.毕业生录取名册、学籍成绩单及其它综合档案查阅
请参考河南城建学院主页“机构设置”-“直属机构”-“综合档案馆”网站主页右方“业务指南”中的《综合档案管理部查阅须知》。
三、联系方式
科 室 | 咨询QQ | QQ邮箱 |
综合档案管理部 | 2826897944 | 2826897944@qq.com |
学生档案管理部 | 2354609366 | 2354609366@qq.com |
让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学校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保障师生健康和校园平安,坚持做好档案服务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城建博物馆(综合档案馆、校史馆)
2021年8月2日
关于面向全校师生开通暑假心理援助热线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目前疫情形势严峻,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交织叠加状态,再加上前一段时间持续的强降雨天气出现的洪涝灾害。为帮助广大师生在暑假期间科学管理疫情以及汛情带来的心理压力,保持健康向上、理性平和的心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面向全体师生开通暑假心理援助服务热线,相关事宜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
二、服务方式
服务热线:0375-2089511
服务邮箱:hncjxl@hncj.edu.cn
三、服务时间
心理援助服务时间:即日起——2021年9月5日
每日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心理援助针对暑假因疫情或汛情引发心理危机或情绪波动人员,每次30分钟左右。
2.提供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和邮件咨询等方式,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咨询方式。
3.提供援助的咨询师队伍由学校具备专业资质和丰富助人经验的专兼职人员组成。
4.值班人员接到来电后,根据来访者需求和问题情况,把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对接,确保心理援助效果最大化。
5.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师要及时删除来访者的相关信息,如果来访者需要多次咨询,一般提供不多于3次的咨询,特殊情况除外。如果间隔一段时间,来访者又需要心理帮助,一般建议通过热线电话再次预约。
6.心理咨询师在心理援助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问题,或需要督导请及时联系热线值班人员。
7.各学院要做好师生心理排查和关爱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沟通交流。
河南城建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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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刘梦奇
审核 | 汪亚萍 金榜
责任编辑 | 李军伟 田杨扬
来源| 河南城建学院官网
出品 | 河南城建学院党委宣传部城建之声融媒体新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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