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2010年公开招聘市直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2009年10月1日前在该院临时工作)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详见《2010年度市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二、招聘条件和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四)专业对口;(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报考公共岗位(文秘、财会、审计、工程等非医学专业岗位)者,须具有濮阳市常住户口或濮阳籍生源;(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五)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六)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七)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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