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2011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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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9 09:47:47 文/左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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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学院201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等文件的规定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准省教育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新增人员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275号),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拟于2011年11月自主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教学专业技术工作。现将自主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民族学院网[www. scun.edu.cn,下同]发布)。

一、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民族学院

事业单位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姑咱镇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四川民族学院是四川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

学院位于情歌的故乡四川康定,学院设有14个教学系部,有全日制在校生7280人;40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30%以上。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具有四川省内常驻户口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内的2012届应届毕业生)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民族学院201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和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四川民族学院201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留用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报名、资格初审、缴费、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学院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9︰00时起至2011年12月4日17︰00时止。

(2)报名程序:

报考者在《四川民族学院201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处下载《四川民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和《四川民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进行报名。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好后发到邮箱:rsc@scun.edu.cn。

(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院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告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上所留的电子邮箱反馈报考者。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民族学院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三)缴费

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1年12月7日8︰30--17︰00直接到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B校区综合楼0901室,下同),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费50元。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由学院于2011年12月5日21︰00前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五)领取准考证

缴费成功且报考岗位未被取消的报考者,于2011年12月7日9︰00--17︰00前到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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