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2011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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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9 09:47:47 文/左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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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一)笔试

1、笔试形式:专业笔试一科,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的考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内容是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声乐和民族舞蹈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以及教学方法等。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于2011年12月8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12月14日10︰00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公布成绩当日17︰00前到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12月12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36-2856214),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现场表演的形式,面试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试讲时间为20分钟,重点考核考生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学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对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现场答辩。试讲的范围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的专业自定。

现场表演时间为10分钟,对岗位要求所涉及的专业基本功及技术技巧等专业基本素质进行现场展示。现场表演内容由考生自定。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学院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15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表》上的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若因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9︰00—17︰00,地点为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名信息表和自荐材料各1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⑥考试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⑦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⑧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⑨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前三项之一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于2011年12月20日在四川民族学院A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和参加面试的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于《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现场表演成绩×30%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院于2011年12月21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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