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现有电力工程系、动力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以及基础教学部、成人教育部等系部,共开设28个专业。
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现公开招聘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3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名(含专任教师15名,辅导员11名,教辅人员3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公开招聘岗位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资标准及待遇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