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 - 山西公务员考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链,按照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及全国和全省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11〕58号)文件精神,决定继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考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录用数量
1、考录范围。全市13个县(市、区)。
2、录用数量。全市拟录用115名乡镇公务员和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65名。具体录用名额见附表一。
3、本次考录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
(一)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如任现职不满3年的,则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考录工作程序
考录工作定于2011年7月至9月进行。具体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运城日报》、运城电视台、运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网址www.yuncheng.gov.cn)和县(市、区)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2、推荐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在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报名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
任职(当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同时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缴纳报名费100元。
本次考试与2011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请报考者慎重选择。
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至6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7月8日前报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4、考试考核。本次考录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省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笔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以及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各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笔试的组织实施。报考人数与招录职位数比例一般要达到
5:1,方可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达不到5:1的,市招考领导组将结合报名情况,对录用职位进行调剂。
笔试实行全省统考,定于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进行。
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 申论。
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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