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返校后我院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学生返校前
第三条 严格执行“所有学生开学前一律不得提前返校”的规定和要求,在未获学院批准前,一律不得擅自返校。
第四条 坚决服从当地政府和学院防控疫情的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第五条积极配合学院开展的疫情信息收集统计、返校前信息摸排工作,主动、如实、及时报告本人及家人身体状况及活动行踪等信息。
第六条积极落实“停课不停学”的要求,认真上好网课,合理安排好个人作息时间,全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主动学习掌握防控制度、个人防护和消毒等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做到少外出、少聚集,不去人群密集或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不去有疫情的地方,不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国(境)外人员。
第八条严格落实返校前居家观察14天,积极按所在地方政府的要求申报健康码,查询并报告返校前14天个人出行轨迹。
第九条接到学院开学通知后,严格按照学院的部署和要求,提交返校申请,申请获批后安排好返校行程,购置符合要求的口罩、体温针、洗手液等防护用品。
第十条 返校出发前如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人突然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中止返校行程,并向辅导员报备。
第三章 学生返校期间
第十一条做好返校途中防疫防护工作,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要与其他乘客保持足够的距离,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随时保持手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接触到可疑感染人员应及时主动报告辅导员、相关乘务人员。
第十二条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第十三条 严格按照申请时间返校到柳,到柳后立即回校,不得进行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第十四条到校进入校园时统一从北大门进入,须正确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5米的队列,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入校,主动配合学院的体温检测和身份认定工作。
第十五条进入校园后,按宿舍安全员和志愿者指引有序进入所在公寓楼栋,并自觉做好各自宿舍的清洁、通风等工作。
第四章 学生返校后
第十六条 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认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第十七条主动配合学院严格执行师生晨午检制度、师生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疫情期间不得出校,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第十九条疫情期间进出公寓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禁止使用空调,谢绝访客。不得相互串门,不得在宿舍公共区域内逗留或聚集,及时收集打包垃圾并自觉投掷到定点垃圾桶。
第二十条学术报告厅、室内体育场馆不对外开放,禁止任何学生集体或个人以任何名义举办聚集性群体活动。
第二十一条疫情期间实行单双号教室作息时间表,进行课堂教学活动时,须严格按照疫情期间作息时间表出行,进出教学楼(实训楼)保持好间距,单向通行。
第二十二条疫情期间离开宿舍需佩戴口罩,教室、体育场、图书馆等场所错时限流使用。
第二十四条疫情期间食堂取消堂食,鼓励线上订餐,需现场取餐同学注意错峰取餐。
第二十五条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本人或同宿舍同学要主动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不得私自处理。
策划融媒体中心、易班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李艳虹
审核吴宇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