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 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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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zyhshbzj/ztzl/sydwrsgl/zpxx/content/post_1862773.html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zyhshbzj/ztzl/sydwrsgl/zpxx/content/post_1862692.html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我院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3月,是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我院目前有专任教师约600人,全日制学生约1.4万人。学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55人,讲师347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353人。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坚持“以人为本、以职业素质培养为核心”的办学理念,秉承“知行合一、德技双馨”的校训精神,实施文化强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打造管理特色战略,“立足汕头、服务粤东、辐射广东”。培养具有高素质、高技术、高技能的职业化应用型专门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力争建设成为区域性高职教育研究中心及新技术推广中心。

二、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2个岗位(体检环节前须明确选择1个岗位)。

1.网络报名电子邮箱:o_rscgkzp@stpt.edu.cn

2.现场报名地址:招聘会现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摊位

3.报名需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二)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三)资格初审: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应聘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反馈结果,网络报名通过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现场报名由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直接反馈审核结果。

(四)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尚未毕业的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5.个人简历,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行政工作人员岗位和政治辅导员岗位的招聘方式。采用线下面试加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过程全程录音。

1.面试

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面试方法为现场面试,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素质、沟通交流能力、价值观取向、临场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2.专业考核

考核方法和测评要素:采用面试考核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应聘该岗位须具备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须提前准备7份个人简历(1页A4纸)。

(七)专任教师岗位的招聘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用线下面试加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过程全程录音。

1.面试

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面试方法为现场面试,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素质、沟通交流能力、价值观取向、临场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2.专业试讲

考核方法和测评要素:采用现场试讲的方式,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仪表风度、时间控制与问题解答等。内容为试讲一节课(约20分钟):针对高职的学生,试讲课程与本专业相关,教材及具体章节自选,须提前准备试讲PPT和7份试讲课程的章节大纲(1页A4纸)和7份个人简历(1页A4纸)。

(八)面试时间和地点。

博士招聘将根据报名情况灵活组织面试;硕士招聘可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我院将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并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九)资格复审。线下面试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应聘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十)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成绩排名的补充说明

面试/专业考核(专业试讲)单科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面试成绩(50%)加专业考核(专业试讲)成绩(50%)为总成绩(100%)。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分数排名以录取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考核(专业试讲)的人数。若是进入专业考核(专业试讲)的应聘者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情况,则同分的考生均进入专业考核(专业试讲)环节。

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考核(专业试讲)环节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再同分则以专业考核(专业试讲)环节主考官打分高者排名优先。

(十一)成绩公布

在面试、专业考核(专业试讲)结束当时段,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向考生公布成绩。

并于专业考核(专业试讲)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加专业考核(专业试讲)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十二)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体检费用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十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考察公告。考察工作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四)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五)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六)递补事宜

1.行政工作人员岗位及政治辅导员岗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加专业考核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2.专任教师岗位,出现上述情况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予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面试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需增加招聘名额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才办批准,可适当调剂招聘名额。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五)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shantou.gov.cn/hrss/,联系电话:0754—88179804;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联系部门、电话: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754-83582509

监督部门、电话: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0754-83582512

附件:

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2.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3.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4.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5.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请扫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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