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指引

广州航海学院,艺考

广州航海学院

2021-6-02 13:29:04 文/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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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各位师生:

根据学校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专班工作组《关于落实广州市13号通告继续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作如下指引:

一、暂不能返校的教师实行在线教学。各院(部)不能回校的教师及时向所在院(部)报告,院(部)向教务处报备,教师做好线上教学的准备,并提前通知授课班级学生,学生上课时间地点原则上按课表执行,班级所在学院需安排专人加强课堂管理,确保线上教学有序、有效。

二、暂不能返校(或需在校隔离观察)的学生,各学院要做好摸查和报备,安排专人联系,做好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心理辅导,确保学生学习不掉队。

三、暂不能返校的教师,如涉及体育课或不适宜进行在线教学的集中实践类课程,可另安排代课教师或调课、待恢复线下教学后正常教学,具体调停课方案由任课教师所在院(部)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批。

四、尚未完成毕业答辩或需要进行二次答辩的学院,如涉及师生暂不能返校的,可改为线上答辩。

五、校外实习实践活动暂缓,根据教学计划与实际情况,可改为线上或延期进行。

六、各院(部)根据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精准摸查重点人员,做好有关师生在线教学的管理和引导,建立在线教学台账,动态管理,并及时报备教务处。

七、加强校内课堂管理,授课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教室勤通风,师生保持适当距离,佩戴口罩,授课过程中若发现身体异常同学,立即报学生所在学院和校卫生所,迅速处置。

八、教务处联系人

教务科:郭雨燕32082189,133****2332

实践科:赵雨柔32080636,188****3640

广州航海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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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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