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学习时间。机关党员、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机关各支部每半年集中学习两次(一次为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一次为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具体时间由机关总支统一安排。党员、干部每年自学不少于80个学时,学习内容根据个人工作实际自定。读书笔记不少于2万字,学习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科研论文、新闻报道等不少于2篇。
三、保证学习经费。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必需书籍、资料等由机关总支提供信息,办公室集中购买,保证机关党员、干部的正常学习。
四、考核检测方法。对于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状况,每年年终要进行检测考评。考评采取查看学习笔记、统计学习签到记录、党的基本知识考试、学习体会评比等方法。
五、奖励惩罚办法。对于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自觉性强,学习效果好,学习时不迟到、不早退(集中学习时要清查中途早退状况,并作详细记录),完成读书笔记、学习体会、调研报告、科研论文等数量多、质量高的同志,要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并颁发奖状奖品,并将学习情况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全年学习迟到、早退达6次或无故缺席达4次,不完成读书笔记、心得体会,以及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志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于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累计达10次或读书笔记字数为0、考试成绩在30分以下的同志年度考评将定为“不合格”等次。
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
市教育局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工作由机关总支和组织人事科负责。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7月底召开,下半年民主生活会在翌年1月底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党员民主生活会主要是总结支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指示和支部决议的情况以及支委成员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制定出**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违反党纪、政纪、法律的问题,应按规定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五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接受群众监督。
(二)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议题主要是根据党委和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和规定确定。
(三)党委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委托和指派分管的党委成员或相关科室负责广泛征求和收集有关单位和党内外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在整理归类的基础上,如实向党委成员反馈。
(四)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制订**措施。
(五)党委民主生活会后,可根据需要,由党委书记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在机关全体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督促检查有关**措施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党委民主生活会后的15日内,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将会议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七)党委民主生活会可请有关人员列席。
市教育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政风建设公开承诺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就加强政风建设,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