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机构、人事工作方面的秘密事项及人事档案。
(五)印章、印信及证件管理。
(六)微机软件。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保密法》及各项保密制度、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对新调入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
(二)对领导身边工作的司机、公务人员及涉密的会议、文电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审查,对不适合人员及时调换。
(三)不得擅自复印党政机关的涉密文件和保密资料,因工作需要确需复印的,须经领导同意。绝密文件不得复印。复印件应加盖复制印章,并视同正式文件管理。
(四)加强文件管理。在人离开办公室时,要将文件、资料收进抽屉或保密柜锁好,不得放在桌面上。办公室要做到人走落锁,不允许外来人员单独滞留在办公室内。
(五)因公外出不得携带机密文件,必须携带时须经领导批准,并要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确保文件安全。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笔记本和保密电话号码本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
(六)私人通信、普通电报、电话及明传电报、文件、不得涉及保密事项。不得在非保密场所谈及秘密事项。
(七)严格阅文管理,非取送文件人员不得在阅文室逗留。分送机密文件或信件要登记,领取人要签字并当场核对。绝密件应送件到人。
(八)严格查阅档案制度,遵守档案室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档案,不得私自摘录、引用、复印档案内容。
(九)销毁文件要到指定的地点,派人护送监销。其中机密、绝密文件要登记后销毁。焚烧有机密内容的蜡纸、废页要做到纸净灰碎。严禁将内部文件、刊物、资料当作废纸出售。写废及印废的文件、资料稿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扔进纸篓及垃圾箱。
(十)凡印有机关名头的便函、稿纸、信封,要妥善保管,不得交给机关外人员使用。
(十一)阅文室、档案室、文印室及技术室等机要重地不准无关人员进入。
三、保密奖惩
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组织领导
保密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局保密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市教育局机关党建工作
市教育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创建学习型机关,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学习当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才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了把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工作抓落实、抓出成效,特制定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一、制订学习计划。机关党总支每年年初都要制订切实可行、具体详细的学习计划。对学习的内容、形式、时间、检测等要求要具体,并将学习计划发送到每个党员、干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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