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本市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本市教育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规划、调整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布局,审核武汉市新建小区(卫星城)配套建设中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和教育设施的设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中等以上学校的设立、撤销、变更;管理本市涉外办学工作。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和市属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按权限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4.参与研究和制订我市经济、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指导全市办学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标准的政策和办法;负责提出市级教育部门教育年度经费综合预算计划建议并监督使用;归口管理国外、境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监督区“三个增长”落实情况,指导、监督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汇总编制全市预算内、外教育经费年度决算报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的年度使用计划。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协助管理我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指导和检查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会同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师资调配、教师职业资格的考核考试、认定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选拔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教师奖励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