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外派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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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6 11:31:07 文/朱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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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直属中小学校:

近日,国家汉办下发了《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2014年外派教师的函》(汉办〔2014〕123号,可登陆国家汉办官方网站查询),就2014年外派汉语教师工作提出了要求,现就我区2014年外派教师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4年孔子学院/课堂外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790人,非汉语教师岗位需求72人,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345人。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2年,合作院校教师为3年。

所有学校均可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遴选、推荐教师申请上述岗位。

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石河子大学还须根据本校建立的孔子学院/课堂岗位需求,按照1:1.5的比例推荐教师。

公派汉语教师的推荐时间、申请人选条件、申请办法、推荐程序、选拔面试、录取培训、教师派出期间待遇等事宜请登录http://shizi.网址未加载查询。

二、请各地(州、市)教育局将本文转发至所属学校,尤其是具备接收外国留学生、外国中小学生资格的学校,按照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和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

三、我区公派汉语教师推荐的重点方向是中亚等周边国家,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汉语教师岗位。各学校可结合自身需要优先推荐从事中西亚政治、经济、安全、教育、文化、历史研究方向的教师报名。

四、请各学校根据本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和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对国际汉语教师人才培养的急需,提前制定好教师派出培养规划,严肃、认真地做好校内遴选和推荐工作。各学校须认真审核教师推荐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推荐材料时,学校须出具推荐文件。

五、请各地(州、市)教育局于4月15日前,统一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推荐汉语教师名单汇总表+单位名称”)报教育厅外事处,各高校、区属中小学校由学校统一报送教育厅外事处,我厅不接受个人上报的推荐申请材料。

联 系 人:李丽仙

联系电话:0991-7606018(办)  0991-7606175(传真)

E-mail:xjhanban@163.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教育厅办公楼608室

 

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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