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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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6 10:50:20 文/唐睿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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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二十四、投档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文史、理工、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照顾分。

藏汉双语文史、理工、体育类:①填报用藏文授课招生计划的:民族汉考+藏语文+数学+综合+照顾分;②填报用汉语授课招生计划的:(民族汉考+藏语文)÷2+数学+外语+综合+照顾分。

〔藏汉双语考生选报用汉语授课的高等学校的专业,藏语文、民族汉考各按实际得分的50%计,外语按**计;选报用藏语授课的高等学校的专业,藏语文、民族汉考各按实际得分的**计,英语成绩作参考。〕

蒙文文史、理工、体育类:(民族汉考+蒙语文)÷2+数学+外语+综合+照顾分。

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生:普通类投档成绩(含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

对口高职:语文+数学+外语+(照顾分× 3 /5)。

二十五、录取确认

高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统招、定向、保送、单考单招、对口高职等)标注录取类型后,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增补或调整计划。

省招办核准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录取审批表》)。

考生通过青海招考信息网查证自己的录取结果或《录取通知书》是否真实。

二十六、艺术类招生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加强对艺术类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除教育部允许可单独组织校考、不编制分省计划的艺术类院校外(含国家部委所属院校),其余院校须认可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否则其自行组织的校考、确定的录取名单我省均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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