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各考区招生委员会,省属各普通高校:
现将《青海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4年3月20日
青海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教育部、省招委、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省情,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形式 科目
使用教育部统一命题,实施新课标方案。
3+x考试方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x”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合卷)。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外语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对口高职:语文、数学、英语,本省命题,每科满分各为150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未合格的中职毕业生(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文化课考试按对口高职编排。
“民考民”考生分藏汉双语、蒙文两类。这两类考生的民族汉考(MHK三级)由教育部命制,满分为150分。
藏汉双语考生的数学、综合科目提供藏、汉文对照试题,由考生自行决定用藏文或汉文答题;藏语文由本省命制,满分为150分,用藏文答题。
蒙文考生除外语、民族汉考外,其余科目为全蒙文试题,用蒙文答题。
二、考区 考点 考场
(一)全省共设33个考区:西宁市7个(大通、湟中、湟源县,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区);海东市6个(乐都区,平安、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县);青海油田1个;玉树州1个;果洛州1个;黄南州2个(黄南州、尖扎县);海北州4个(门源、刚察、祁连、海晏县);海南州5个(共和、兴海、贵德、贵南、同德县);海西州6个(德令哈、格尔木市,都兰、乌兰县,大柴旦、茫崖行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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