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14年单招章程(4)

重庆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重庆高考招生简章

2014-3-20 16:05:07 文/王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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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内容:个人基本情况、特长、爱好等综合素质,个人职业意向,动手能力,吃苦耐劳、团队协作、安全意识等职业基本素质

测试方式: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进行面试

测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

4、对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我院的优秀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仍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潜能面试,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5、考试当日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注:考试具体注意事项请各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的“2014单独招生专栏”里查询。

第五章 成绩查询、录取及确认

第十六条 成绩查询及录取确认

考生可登陆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qny,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或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ksy.cn,“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进入“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查询。

(一)成绩查询时间:考生于2014年4月4日可上网查考试成绩。

(二)录取分数线查询时间:考生于2014年4月8日可上网查询录取分数线。

(三)录取结果公示:考生于2014年4月13日-19日可上网查询,经考试院审查通过的预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四)确认录取:预录取公示考生于2014年4月18日-20日

第十七条 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照重庆市普通高考加分照顾项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选取以下项目加分,具体如下:

1.下列考生可以免试入学: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由学校考核公示后,即可免试录取。

2.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加5分,移民考生在所在区县移民局办理相关证明,于3月27-28日将移民局盖章证明交到学院招生工作部。

3.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聚居区少数民族凭考生身份证或户口,于3月27-28日到学院招生工作部认证,学院查验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散居的少数民族不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市级优秀生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突出事迹者:加10分,将申报材料于3月27-28日交到学院招生工作部。

以上材料统一交到学院招生工作部,学院根据提交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学院以考生单招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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