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乐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五条 新生入学就读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性质:民办。
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学院目前设立有能源工程系、石油工程系、石油化工系、土木工程系、工程管理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基础教学与管理系等8个系,开设3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其中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新能源应用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等专业是重庆稀缺专业。
学院坚持“军地联合、校企合作、特色办学、质量建校”的办学理念,密切联系行业,加强校企合作,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积极借鉴军事院校学生管理模式,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优良校风、学风,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朝着特色鲜明、西部一流的办学目标不断奋进!
学院近两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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