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天津职业大学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职业大学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tc.edu.cn
电话:400-022-1978022-60586049
QQ:1918-588-588;1919-588-588
咨询地点: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天津职业大学食堂四楼,公交812、813路终点站),具体来校路线请登录我校招生网了解。
更多天津职业大学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天津职业大学专题页:/gaokao/Special/tianjinzhiyeda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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