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
★黄炎培杰出校长奖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奖单位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
★2013年在天津秋季高考录取最低分:文史416分,理工397分,均超出三本40分以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天津职业大学2014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4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学校概况:
学校历史:1978年建校,前身是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化工分校。1982年改建为天津职业大学,是全国最早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北辰科技园区,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在校生12000余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职业氛围突出,设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45个,设备总值达1.9亿元。与社会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78个。学校设有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第28所,可开展对43个职业或工种的初、中、高级别职业技能鉴定。
专业门类:学校下设7个学院、3个直属系和2个教学部,设有53个专业,涵盖工、经、管、文、艺等专业门类,是天津市办学规模最大的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
人才培养:学校抓住2006年入选国家示范校的机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围绕市场办学。如教学中实施专业课程“教学做一体”,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开展订单教育等。
教育教学: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精品课14门;国家级教学资源库2项,均处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学生在全国和天津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先后有100多名获奖同学被保送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就业优势:多年来,学校就业工作屡获教育部、天津市表彰。学校通过广泛校企合作,与天津市多个区域、行业机构、重点企业建立关系,如滨海新区、保税区、高新区,民政局、地铁、高铁、大飞机、大火箭、大乙烯、中石油、南车、钢铁集团及众多世界500强企业等。就业率始终保持天津高校前列,达97%以上。
高职升本:我校学生在毕业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多年来,我校学生考取率一直名列前茅,考取人数保持全市第一。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天津职业大学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4年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www.tjtc.edu.cn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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