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由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小组实施。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素质测试的组织工作,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与测试流程;建立考评备选专家库,考评人员培训,素质测试场所安排;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考评小组组成与要求
1.视入围素质测试的考生人数确定考评组数,每组由5名考评人员,1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工作人员组成。
2.考评人员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为人正直,秉公执考,遵守各项保密工作。
3.考评人员组成:相关专业推选满足考评要求的教师作为备选师资库,各相关分院领导作为考评组组长备选人选。
4.回避制度。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遇到与考生有亲属、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到公正公平的情节,应回避。
5.面试前30分钟,由纪检监察人员随机抽取产生各考评组组长和考评人员名单。
三、考核流程与考核形式
(一)考核流程
1.参加素质测试的考生,当天上午8:30前,到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报到抽签,报到抽签截止时间:当天上午8:40。
2.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名,抽签决定面试室及面试顺序号(考生自行保管好自己的抽签号),准考证上登记“抽签号码”。
3.当天上午9:00前,考生凭抽签决定的抽签号到对应的“候考室”等待,不得离开“面试区”;考生家长到“家长休息室”等候,不得进入“面试区”。
4.当天上午9:00素质测试正式开始,由工作人员按照考生面试顺序号,带考生进入相应的面试室进行面试。
(二)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各考评组按照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和面试顺序对考生进行逐个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由考评组自行掌握(一般不超过10分钟)。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须进行英语口试。评委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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