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浙江高考招生简章

2013-6-28 10:07:14 文/刘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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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位于杭州西郊临安市,占地面积2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学校地址为浙江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邮政编码311300。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1,浙江省代码为:0011(普通招生),0211(定向招生)。

第五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组长由学校招生分管领导担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浙江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浙江省内,文理科专业列入本科第一批及第一批提前录取、本科第二批及第二批提前录取招生,设计学类专业列入艺术类二批招生,具体招生批次与专业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在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与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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