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公布!武汉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湖北高考招生章程,艺考

湖北高考招生章程

2024-6-08 10:28:58 文/徐漫远 图/周蕊琪

关注

近日,武汉学院正式发布了2024年招生章程。该招生章程是武汉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基本遵循,涵盖了招生原则、招生计划、招生专业、选拔方式、考核评价、录取规则等方面内容,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了报考院校及专业的参考依据。

武汉学院2024年高招

下文中整理了武汉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准备报考武汉学院的2024高考生可以查阅下方相关章程内容,提前了解武汉学院2024年相关招生政策,做好报考准备。

一、2024年武汉学院招生章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校名为:武汉学院(国标标准代码为13634,湖北招生代码为:C208,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的为准)。武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前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黄家湖大道333号,招生网址:https://zs.whxy.edu.cn/。

第三条 我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四条 我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武汉学院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汉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在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历年招生计划等因素,按照有关计划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自主、科学、合理地编制、调整、执行我校的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为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九条 我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和各专业(类)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在专业计划数内,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已投档专业组内其它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法,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我校不组织艺术类考生校考,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如生源所在省(市、区)无明确规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美术、设计学类专业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若无相关规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六条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我校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七条 录取时,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的应试语种应为英语或法语日语;报考我校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的应试语种应为英语。我校会计学(ACA班)和财务管理(CIMA班)为双语教学,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

第十九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我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公示的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学院颁发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汉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专科专业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专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学院颁发专科毕业文凭。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黄家湖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430212

招生咨询电话:(027)81299766、81299767

监督邮箱:8140@whxy.edu.cn

学校网址:https://zs.whxy.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武汉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内容推荐:想了解更多2024年高校招生章程发布内容,欢迎查阅:2024年全国高校招生章程汇总专题【含历年】

二、2024年武汉学院招生主页

武汉学院于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实施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由湖北省教育厅主管。武汉学院定位于“建设一流大学、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实施全人教育、跨学科发展、校企合作、国际化的特色培养模式。武汉学院设有三个学院、四个系部,即会计及金融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工商管理系、艺术设计系、法律系和传播系。学校拥有一大......【点击查看更多招生内容

除此之外,考生们还应密切关注武汉学院招生网发布的相关招生报考信息,确保不错过任何重要的招生动态。以上就是本文全部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能够有所帮助。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高考-湖北高考-湖北高考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公布!武汉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