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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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考招生章程

2022-3-17 11:00:15 文/唐风 图/黄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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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办学地址:


经开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邮政编码:130033);


龙嘉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线26公里处(邮政编码:130500)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00元;


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现代农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第四章资助政策


第七条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语种不限。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分类别划定投档比例。


2.录取原则:


(1)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考生的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科目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外语、数学。


(2)符合条件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职业技能测试各部分成绩进行排序检索,顺序为自然通识、人文社会科学通识、时事政治、综合能力。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vi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邮编:130033


联系电话:0431-84602 444/555/666


联系人:孙老师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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