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学生对教师评价,及教师对教师的评价细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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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材料

2010-11-01 14:48:06 文/朱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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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学生对教师评价,及教师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关系到教育的社会形象。为了提高教师的自身修养,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对教师评价的透明度,特制定“教师对教师的评价细则”如下: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1.不说有损学校声誉的话,不做有损教师声誉的事。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作息,无迟到、早退、旷工、误课现象。

3.办公期间不干私活,不搞娱乐活动。

4.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二、爱岗敬业,严谨治学

1.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积极教研。

2.注重培养学生能力,因材施教,耐心辅导。

3.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

4.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觉学习新的教育理念。

5.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渗透德育,做到先育人后育才。

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1.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辅导,不讽刺、挖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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