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教师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可以不断的完善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教育质量。为进一步引导家长了解、参与、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评价教师的各项工作,特制定评价细则如下:
1.教师衣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2.授课认真,教学成绩优异,寓教于乐。
3.能够经常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思想动向,能引导学生健康向上发展。
4.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关爱学生身心发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学生一视同仁,处理问题公平、公正,不偏袒学生。
6.深入家访,经常与家长座谈、沟通。
以上几条在家长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公平、公正的给教师评价,结果将纳入师德考核。
(二)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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