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讨论稿)(3)

事迹材料,艺考

事迹材料

2010-11-01 14:47:44 文/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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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讨论稿)

工作奖 正常工作教学量:校级2节;中层高中4节,初中5节;主任助理级高中6节,初中7节;专任教师高中8节,初中10节的课时。超过部分按超课时计。经校长批准的职工节假日加班且无法调休的。
职工加班 3.5/天
高中超课时 2.5 /课时
初中超课时 2/课时
早读 0.5次 语文、英语教师
晚修 2/次
两操 0.5/天 体育教师

教学业绩奖 6月、12月核计
省市公开观摩课 30/学期 教育主管部门主办
指导(参加)竞赛
全国奖 50/学课件下载[/]期 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
指导(参加)竞赛
省级奖 40/学期 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
指导(参加)竞赛
市级奖 20/学期 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
CN刊物论文 30/学期 1000字以上
论文全国奖 30/学期 学校选送参赛
论文省级奖 20/学期 学校选送参赛
参加正式出版社编书 30/本 3万字以上

3、扣发规定:
☆教职工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导致没事可做者、或工作不称职者、或私自请人顶岗者、或未经准假擅离岗位者不发给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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