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工作者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校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5年我校本科计划招生489名,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无分省计划(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文理兼招,学制4年。高职计划招生60名,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学制2年。
提醒广大考生:
1.我校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至1月18日。
2.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各专业方向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我校不组织现场报名及现场确认,请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简章,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3.我校2015年部分专业方向除北京考点之外,另设:沈阳、杭州、深圳、重庆、成都考点,外埠考点只设初试(或初、复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相应考点所设置的考试。
4.我校不提供纸质版的《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所有考生敬请登陆校园官方网站,下载电子版招生简章,详见附件。
5.由于学校及周边停车位有限,请广大考生来我校参加考试,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我校招生院系咨询电话:
文 学 系82045146 导 演 系82283439 表演学院82283424 摄 影 系82283210
录 音 系82045341 美 术 系82045883 管 理 系82283291 摄影学院82049041
电影学系82042616 动画学院82283236 技 术 系82283307 高职学院82045802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1日
紧急公告
关于调整我校2015年本科部分专业录取办法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文件中“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对于2015年1月1日公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中的部分专业录取办法做如下调整: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创意与策划、电影剧作、动漫策划)、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剪辑、电影(电视)广告导演)、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A类、电影制作B类、数字电影技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电影特技设计、电影人物造型设计、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新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音乐录音、数字媒体与游戏声音):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3.电影学专业(影视项目策划、院线经营管理、电影学)、摄影专业(图片摄影、商业摄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
4.其他专业录取办法不变。
注:分数比值=文化考试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其中,文化考试成绩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科目总分,不含任何加分。
调整后的《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已在北京电影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见附件,我校2015年本科、高职专业招生工作按2015年1月30日公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执行。
特此通告,望广大考生周知。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pn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