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刚入学的小萌新
你可能不了解学校的资助政策
为确保每位同学都能够顺利上学
学校有多种多样的资助政策
今天小助献上三种资助政策详解
供萌新cufers了解哦
01
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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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免学费的对象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申请减免学费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学习成绩良好;
(3)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对象;
(2)无经济来源、未获任何资助的孤儿、残疾学生;
(3)父母单亡或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
(4)来自老、少、边、贫困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
(5)因重大自然灾害、罹患重大疾病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学费减免的学生;
(6)学校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可予以学费减免的学生。
4.减免的范围
(1)仅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学校有关部门收取的其他费用。
(2)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罹患重大疾病学生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全额学费减免的学生可申请全额学费减免;
(3)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半额学费减免。
5.减免程序
(1)学费减免按学年办理,学生每次仅限申请下一学年的学费减免。
(2)符合学费减免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提出学费减免的初审名单及减免等级,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复核。
(4)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复核无误后,将学费减免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学费减免名单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在校内公示 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予以学费减免。
6.管理与监督
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中止、取消其学费减免资格,并责令补齐已减免学费:
(1)无故未按规定缴清应缴学费余额的;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或受学校纪律处分的;
(3)在申请学费减免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4)在生活中铺张浪费、抽烟或酗酒,超出普通消费水平的。
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将会同各学院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学费减免资格,收回学费减免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中央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02
学校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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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
(3)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
2.贷款等级
贷款分为二等:一等贷款,金额每人每月200元;二等贷款,金额每人每月100元。
3.申请贷款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研究院审核同意后,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学校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校助学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生效。
(2)学校每学年第一学期办理一次,逾期不再办理,贷款由财务处按月发放。
4.归还贷款
(1)归还贷款的原则: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树立“有借必还”的思想,在离校前还清贷款。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学生所在单位申报,助学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可免还部分贷款:
1.被授予市(部)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减免获奖当年的贷款金额;
2.到西藏、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省会(首府)城市以外地区及重庆市市区以外地区就业的学生减免当年的贷款金额;
3.在校期间,严重病、残退学的学生减免当年的贷款金额;
4.贷款学生具有还款能力的,毕业时应一次性还清贷款,对于毕业前全部还清贷款的学生,学校给予贷款总额10%的奖励。
5.偿还办法
(1)助学服务中心在毕业前向贷款学生所在单位发出还款通知,学生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手续,还款后持还款收据到助学服务中心登记核销;
(2)对于确有困难在毕业时不能全部还清贷款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缓还款协议书。还款期限最长3年,缓还款协议书由贷款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承担还款责任,学校有追偿权利。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财务处、学生本人各一份。签订缓还贷款协议的学生还款时,学校将按每年2.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03
临时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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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困难补助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学生家中遭受自然灾害;
(2)父母一方突然死亡;
(3)学生本人突发疾病;
(4)其它助学服务中心认定的情况。
2.临时困难补助的补助金额最高为1000元
3.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程序
(1)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向助学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助学服务中心同意后,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辅导员对《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调查核实后,提交本单位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
(3)学院、研究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根据学生本人或学生家庭出现的突发事件情况提出补助额度;
(4)学生将本单位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审批后的《申请表》送交助学服务中心;
(5)助学服务中心将学院、研究院审批后的《申请表》报学生处主管领导审批;
(6)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接到助学服务中心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财务处领取临时困难补助金。
END
来源:助学服务中心、“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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