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14 17:32:36 文/叶浩宇 图/冯宇
注:1、具体招生计划数及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2、学费标准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3、“备注”中注明条件的,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没有备注说明的,表示没有特殊要求;4、“备注”中注明“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为本科院校联合高职院校培养,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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