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相关中学举办的民族班、宏志班等清理压缩和进一规范的通知》(宁教基[2010]200号)精神,现将2011年银川一中民族高中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据此做好组织招生工作。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银川一中民族高中班面向全区招收应届回族初中毕业生。招生对象必须是政审合格、体检合格、体育达标的学生。
二、招生名额
银川一中招四个班,每班46人,其中女生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校不得随意增减名额。
三、招生办法
(一)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当地初中升高中招生考试。
(二)招生的具体时间和办法由招生学校和有关教育局协商决定。
(三)确定正式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四)学生体检费由本人自理。
四、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
银川一中民族班学生除少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继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和减免杂费外,其他学生按正常的收费标准收费;其他政策继续按原来的规定执行。
上述学校民族班的招生人数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数之中,择校生控制在总计划人数的30%以内,并逐年减少。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做好组织工作,按时完成招生任务,确保招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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