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扬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
准考证号 学校 (章)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19 年 月 | ||||||||
民 族 | 家庭电话 | ||||||||||
监 护 人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
报 考 志 愿 | 统招、择校 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师范报否 | ||||||
第四志愿 | 第五志愿 | ||||||||||
服从志愿 | 是否服从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 | ||||||||||
学生签字 家长签章
注:1、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用正楷字认真填写,不得污损、潦草。
2、“统招、择校志愿”与师范志愿不可兼报,“师范报否”栏请填写“是”或“否”。
3、“统招、择校志愿”栏,考生可在扬州中学统招、扬州中学择校、扬大附中统招、扬大附中择校、新华中学统招、新华中学择校等六个志愿中选择填报不超过五个志愿。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即为录取时的投档顺序。
4、填写志愿时,名称统一使用简称:扬中统、扬中择、附中统、附中择、新华统、新华择。
5、“服从志愿”栏,考生可选择是否服从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请填写“是”或“否”,不填写者视为不服从。
6、“家长签章”栏,请监护人之一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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