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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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23 16:05:16 文/吴天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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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宣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问题解答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2011年7月21日
 
   一、为什么要规范高中招生行为?
 
     1、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是贯彻省委省政府职教大省建设战略和促进就业的需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省政府职教大省的建设规划,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求做到职普比大体相当,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合理人才结构提供支撑,并有利于促进就业。
    2、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是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省教育厅普高招生政策的需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普通高中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是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需要。多年来,我市“普高热”、“职高冷”现象十分突出 ;部分学校擅自公布所谓“录取指导线”,甚至降低分数公开承诺,扰乱视听;同类学校之间互相挤兑生源、高成本招生、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特别是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存在着大量的“条子生”、“招呼生”和“关系生”,部分学校严重突破招生计划,导致班额过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班额为56人)和职普比失调,而学校自身教育教学资源有限,影响教育质量;学校对大量计划外学生收取高昂择校费,违反收费政策,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此类问题是政民互动和各民间论坛的热点,网民高度关注。
    中招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影响力大,极易产生和积累一些社会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市委市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维护教育公平,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公平招生、平安招生,市教体局决定在全市范围规范中招行为,这样将有利于广大初中毕业生选择学校、有利于提高高中学校录取新生质量,有利于促进普职均衡发展,有利于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部门、乃至对市委市政府的社会满意度。
 
    二、怎样规范高中招生行为?
    市教体局经过认真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中招工作。5月4日印发《关于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宣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结合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教体局下达了各县市区和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7月1日市教体局发布《关于今年中考志愿及录取工作的通告》,概况起来是“两个统一”、“两个坚持”、“两个反对”:招生计划数与录取人数相统一,录取人数与入籍人数相统一;坚持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下降(民办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下降3个等级分以内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下降3个等级分仍未录满,不再降分,所余计划取消),坚持各校招生计划不突破;反对各招生学校自行公布志愿指导线或其他任何招生承诺,反对考生填报“死档”。
    市教体局对任何学校自行公布的志愿指导线一律不予认可,提醒考生及其家长根据市教体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参考各县市区中考考生等级分各分数段人数等信息,合理选择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本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因考生个人志愿填报不当而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其毕业的初中学校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志愿,由市考试院办理补录取手续。凡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一律不得再录取上述考生。
    7月5日,市委书记高登榜调研教育工作时指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在中招录取中,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纪律要求,坚决予以纠正,坚决杜绝“条子生”、“招呼生”和“关系生”。
 
    三、市教体局是如何布置和宣传中招工作的?
    5月5日以来,市教体局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专题会议,布置有关规范中招行为、维护中招秩序工作,强调真抓实干、不走过场。
    6月29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中考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并编印《2011年宣城市中考指南》于中考成绩发布的同时发到每一位中考考生手中。
    7月1日市教体局发出《关于今年中考志愿及录取工作的通告》,通过各县市区教体局发到各高中、初中学校,同时在市、区两级教体局网站上发布,明确要求初中校长负责将通告精神宣传到每一位中考学生及其家长。
    6月24日起,市教体局先后通过宣城日报、宣城广播电视报、宣城电视台、宣城人民广播电台、宣城新闻网、市教体信息网、市招生考试网、南宣论坛、宣城论坛、宣城社区论坛等平台,广泛深入地开展了2011年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和相关工作宣传。
   此外,市教体局在市政府“政民互动”栏目,向广大网友就我市2011年中招工作详细答疑解惑,也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四、对社会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的解答
    1、为什么宣中比二中的择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低?
    宣城中学和宣城二中同属省级示范高中,在同一批次招生,宣中的择校生(即通常所说的“计划外”)录取最低分数线比二中的低是正常情况。
    多年来,考生和家长习惯首选宣中。今年,从实际招生情况来看,高分段(等级分在135分以上)考生也大多集中在宣中;处于次高分段(等级分在120-135分之间)的部分考生在分析了中招政策、两校历年分数线、招生计划数以及个人考分排名后,觉得没有绝对把握被宣中录取为择校生,却有把握被二中录取,出于谨慎、求稳的心理,大多填报了二中;而中等成绩(等级分在100-120分之间)的考生,觉得填报宣中、二中均无绝对把握,部分考生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填报了宣中的择校生志愿,同时填报了其它一般普通高中作为保险志愿。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是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今年填报宣中的高分段考生较多、次高分段考生较少,二者相加未达到宣中的招生计划总数,因此有少量中等成绩的考生被宣中录取为择校生;填报二中的次高分段考生较多。最终结果,宣中非择校生(即通常所说的“计划内”)最低录取分数线较高、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较低,二中非择校生和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非常接近。这样的情况属于正常。
 
    2、等级分并列考生如何取舍?
    出现考生分数并列情形,在各地的高考、中考都客观存在,无论是采取原始分录取还是采取等级分录取都不可避免。对此,市教体局5月4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宣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2011〕26号)中详细介绍了取舍办法:
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等级总分出现并列要进行取舍时,首先按照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原始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仍相同,再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低顺序为:首先按A等级多者为先,其次按B等级多者为先。
    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分合计分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采取上述办法后,若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市的普高录取是严格按照上述原则实施的。每一所普高、每一个批次(分解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均有为数不少的等级分并列考生,必须进行取舍,否则将大大突破招生计划,违反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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