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属各高中阶段学校及市直初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规〔2011〕1号)精神,从2011年起,我市构建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统筹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下同)招生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全省统一行动的一项改革工程,业务性强,影响面大。为此,市教育局成立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李菲同志任组长;张华美、徐晓旭、王道荣、朱启龙、刘朝志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王道智、何涛、王怀波、王强、散国伟、陈守兰、李国权、陈兴明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决策、协调、监督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统招办”),统招办设在市教育考试院,刘朝志兼任统招办主任,工作人员从市教育考试院、市电化教育馆等单位抽调。统招办负责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具体事宜。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义
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关于“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构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实行高中阶段学校统一的招生录取办法”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推动高中阶段学校教育协调、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是为初中毕业生提供自主选择机会和高中阶段学校提供公平招生环境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义,积极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
三、明确任务,积极构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
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目的是,改变学校按归属部门和类别分别组织招生的做法,由市教育局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措施,构建由统招办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具体工作从行政业务中分离出来”的精神,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市教育局将转变职能,加强宏观调控与管理,主要负责研究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审核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协调、监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统招办在市教育局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具体工作,负责执行和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继续负责承担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命题、考务、成绩发布等工作。
市电化教育馆负责做好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平台硬件和软件的建设和开发,做好网络的支持和服务工作。积极探索、规范、完善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数据标准,逐步实现初中学籍、普通高中学籍、中职学校学籍、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招生等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统一管理。
四、强化职责,认真做好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机构实施,统一招生宣传,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划定分数线,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学籍,统一信息标准。
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依据初中毕业生数,遵循普职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和有关政策,核定下达各学校招生计划。在中考结束后,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统招办具体承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统一组织编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收费标准等。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初中毕业生的知情权。
(二)组织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统一的招生工作平台上填报志愿,要充分保障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权。
(三)按照初中毕业生填报的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统一有序地将学生信息提供给各高中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根据政策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统招办审核后,统一打印录取名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通知书,由统招办统一监制并验印。
(四)招生录取结束后,各高中阶段学校凭统招办统一打印的录取名册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普通高中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职业高中和市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其它高中阶段学校到归属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未经统招办录取的或未经批准超计划录取的或不符合相关招生条件录取的,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五)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入学,由学校统一到统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再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五、明确要求,确保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市教育局有关职能科室,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市教育考试院要根据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需要,积极创设良好的办公条件,选配精干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及时制发2011年相关考试、招生、录取等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招生的各项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成立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协调、监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督促招生考试部门按要求及时将招生考试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初中及应届初中毕业生手中;坚决制止各种违纪违规招生行为,严禁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信息,严禁以经济手段委托中介机构、个人或生源学校买卖生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迫学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严禁实行地方封锁政策,积极为初中毕业生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自主选择学校的良好环境。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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