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11年中考志愿填报规则
【网络综合 - 中考】
志愿
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
城六区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三区四县结合本区县实际可选择网上填报志愿或纸质志愿表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每名考生在城六区范围内任意选报三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标准化高中(原市重点中学);第二批次,每个考生在本区(报名所在区)内选报二所非省级标准化高中且非市级标准化高中学校志愿。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首先对本批次线上所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分根据每个考生所填报A、B、C学校的先后次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招生余额的学校。
教育局要求,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每名考生两个批次的都应填满。
非省市重点民办高中报考不受地域限制
选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为在生源学校取得正式学籍二年以上,且初二、初三年级连续在该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的,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定向志愿每生限填一所学校。
愿意择校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选报择校志愿。
通过体育艺术特长资格测试的考生,填报与意愿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资格学校。
选报非省市级标准化民办高中志愿,在城六区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
考生还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志愿。
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首先选报本大学附中。大学附中应于6月15日前,将今年参加中考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名单(含考号、姓名、父母情况)上报市中招办,以备核查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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