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招生办中考录取重要提示
一、2010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将于7月13日公开录取后产生。
二、中考成绩复查结果已公布,更正后的成绩通知单将由区县招办交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发给有更正的考生,成绩没更改的不另行通知。成绩有更改的考生,若因某种原因而未按时得到成绩更正通知单的,不用着急,招生办已将新成绩录入数据库,不会影响正常录取。
三、今年录取的一项改革是:考生刚上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一定就会被录取。由于考生数量多,必定产生大量同分考生,往往使得分数线上同分而超计划(有的学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同分者达几十人甚至超百人),由于学校校舍、设备、师资等条件不允许超计划,因此,必须按计划择优录取,导致有的同分数考生落选。为公平起见,对同分数超计划采取以下办法: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对同分考生进行择优,先按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择优,若仍不能区分,再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若还不能区分,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
四、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为7月13日,录取结果中心城区考生可于7月13日18:00点后,通过汕头教育信息网查询,中心城区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毕业学校发给;
五、五年制高职高专录取时间为7月16至17日,方式为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录取通知书将加盖省录取专用章后由录取学校直接寄给考生;
六、中职录取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5日,由招生学校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而又未填报有关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可直接到自己所选定的学校中职学校申请报名。本市中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将加盖市招生办录取专用章之后由录取学校直接寄给考生。请考生谨防招生诈骗
七、考生一经市、区县招生办录取到普通高中后,考生、学校均不得擅自更改录取结果,尤其是计划生一经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为计划生,否则市教育局将不承认该生学籍。
八、普通高中新生录取由有关招办分别完成,市招办负责市直及金平、龙湖、濠江三区普通高中学校的新生录取。澄海、潮阳、潮南、南澳招办统一按市招办所制订的招生录取方案实施,负责本区县所属学校的新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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