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的若干说明
一、志愿批次情况
提前批: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共2所学校3个班。
第一批: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海南华侨中学、海口市第一中学、海口市琼山中学、海口实验中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属中学、文昌中学、琼海嘉积中学、三亚市第一中学、海南农垦实验中学。共12所,均为省一级学校。
第二批: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以及市县提出来参照市县重点高中进行录取的学校、琼州学院附中、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农垦三亚高级中学;高职高专学校。共39所,其中普通高中36所,高职高专3所。
第三批: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以及省、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计划。共194所,其中普通高中79所,省内中职学校88所,省外中职学校27所。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中学校(公费生除外)实行自主招生,不列入录取批次。共有17所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全省招生。
综合以上情况,2011年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共96所,计划招收58724人;职业学校118所,计划招收61600人,其中高职高专学校3所、招收1000人,中等职业学校115所、招生60600人。
二、有关要求
2011年的录取工作将贯穿“规范管理”的主线,考生所报志愿直接关系到录取结果,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各学校、各考生要详细了解录取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填报志愿工作,维护志愿的严肃性,避免随意性,以免给录取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一)普通高中学校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正取生的录取结果将直接导进我省学籍管理系统,通过学籍管理系统锁定。如果录取为正取生而不报到,各地不得认可学籍,将直接影响到将来的高考资格。因此,各考生在填报公办普通高中正取生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不得随意填报,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以考生的志愿进行划线和投档,以缴费报到为准,考生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学习成绩、家庭经济情况等情况进行填报。如果入围择校生不缴费报到,将做退档处理。但为了避免增加工作量,提高录取效率,考生也要慎重考虑择校志愿,不得随意填报。
共有海南东坡学校、琼海嘉中海桂学校、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海口景山学校、海口华兴学校、海口海政学校等6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拿出至少1个班的计划(50人以上)用于招收公费生,列入第二批次招生。其余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招生计划实行自主招生,不列入批次。
(二)高职高专学校
高职高专学校的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考生的志愿进行,所录取的考生也不得退档,也不得私自录取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正取生。
(三)中职学校
中职学校的录取不在录取场进行,省中招办提供考生的志愿信息,由学校联系考生,以报到上学为准,开学后再集中办理录取手续。各中职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正取生。
(四)深入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
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初中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指导考生慎重填报志愿,杜绝随意性,也不得采取各种违规手段,违反学生意愿,强迫学生填报指定的学校。考生要对自己的志愿负责,严格按照录取结果上学。各类学校在自主招生或补录学生时,一定要先查询学生的录取状态,如果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和高职高专学校录取为正取生,不得私自录取。私自录取的结果不予承认,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五)设立举报电话
为加强对各地报志愿工作的监督和对违规行为的查处,省教育厅中招办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65313119),受理考生和家长的来电举报(也可来信举报)。重点查处学校采取威协性政策、更改考生密码、提前签约等手段,强迫或代替考生报考指定的学校,剥夺考生自主选择权利等违规行为。各市县(单位)中招办也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家长的来电举报,并查处违规行为。
三、个别特殊情况说明
(一)户籍与学籍不一致的考生,属于本省户籍的
1、下列市县(单位)允许其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正取生计划招收学籍在当地的此类考生:三亚、文昌、定安、澄迈、东方、昌江、洋浦、乐东、白沙、琼海、五指山、屯昌,共12个市县(单位)。其中,三亚的各学校在招生名额上有一定限制。
此类考生可以选择以学籍地或户籍地的身份填报志愿,但只能选择一个身份(二选一)。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首先作出选择,是以学籍地考生身份还是以户籍地考生身份报志愿,选择确认后才能填报志愿。(1)考生一旦选择了户籍地身份报志愿,所有批次能够填报的志愿,都和学籍在户籍地的考生相同。如果所报志愿为海南中学、海南侨中、海师附中和省农垦中学定点到市县(单位)的正取生指标和户籍所在市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正取生,必须在报志愿结束一周后拿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复核;(2)考生一旦选择了学籍地身份报志愿,所有批次能够填报的志愿,都和学籍地户籍考生相同,但海南中学、海南侨中、海师附中和省农垦中学定点到市县(单位)的正取生指标将不能填报。考生在选择以户籍地身份还是以学籍地身份报志愿之前,要慎重考虑,权衡利弊。
举例:某考生,户籍在乐东,学籍在文昌
(1)如果选择以学籍地文昌的考生身份填报志愿:可以报考文昌市各招生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学校统一划线录取的指标(含民办高中学校),但不能报考海南中学、海南侨中、海师附中和省农垦中学定点到乐东和文昌的正取生指标。
(2)如果选择以户籍地乐东的考生身份填报志愿:可以报考乐东县各招生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学校[含民办高中学校,以及海南中学、海南侨中、海师附中和省农垦中学定点到乐东的正取生指标等]。
2、下列市县不允许其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正取生计划招收学籍在当地的此类考生:海口、儋州、万宁、临高、陵水、保亭、琼中,共7个市县。
考生只能选择以户籍地身份填报志愿。如果所报的志愿为海南中学、海南侨中、海师附中和省农垦中学定点给户籍地的正取生指标和户籍所在市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正取生,必须在报志愿结束一周后拿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复核。其中,省农垦中学的初中毕业生要注意:根据琼教中招〔2011〕9号文,省农垦中学分配给海口市的正取生指标的录取范围包含省农垦中学的初中生源,以及具有海口市户籍的学生。如果省农垦中学的初中毕业生要报考省农垦中学,则以户籍地身份进行填报,但占用的是分配给海口市的指标。如果农垦中学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了省农垦中学,而未报海南中学、海南侨中、海师附中定点到市县(单位)的正取生指标和户籍所在市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正取生的,不需要拿户口簿等材料回户籍所在市县(单位)复核。
特别提醒:以上7个市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正取生不允许此类考生填报,但可以报这些市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跨市县择校生计划。特别要注意的是,海口市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除4所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有住宿条件外,其他的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基本上没有住宿条件,如非海口市户籍的考生要填报这些学校的跨市县择校生计划,请综合考虑个人的住宿情况,避免盲目。
(二)户籍与学籍不一致的考生,属于外省户籍的
1、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正取生和高职高专学校不能填报;
2、如果学籍在乐东、定安、昌江、洋浦,可以报考这些市县(单位)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正取生计划。
如果学籍在文昌,可以报考文昌市除了文昌中学外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正取生计划。
3、除了上述5个市县(单位)外,其余市县均不同意此类考生报考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正取生计划,考生可以报考全省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海南东坡学校等6所民办高中学校的公费生除外),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计划和市县(单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跨市县(单位)择校生计划,以及各中等职业学校。
(三)户籍不在本省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
户籍不本省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港澳台籍学生除不能报考海南中学、海南侨中、海师附中和省农垦中学定点到市县(单位)的正取生指标外,在填报志愿时具有和学籍所在地户籍的考生同等的待遇。
(四)外国籍考生
外国籍考生可以报考具有接收资格的七所学校,即海南中学(择校)、海南华侨中学(择校)、海师附中(择校)、海口景山学校(公费生除外)、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公费生除外)、海口昌茂花园学校。
四、填报志愿系统操作说明
(一)考生凭中考号和密码登陆填报志愿系统后,左上角有填报志愿的栏目,点击后,打开志愿信息表。考生要先选择填报志愿区域,选择后才能看到各批次的学校信息。省教育厅中招办已经对各类考生能够填报的志愿进行定义和锁定,考生能够看到的学校信息,即为允许考生填报的志愿。如果看不到某所学校的信息,说明不允许考生填报这所学校。
(二)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要记得确认提交。确认后,可以在系统上进行查询。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