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七中学2014年提前自主招收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4〕6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4〕14号)(以下简称《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2014年提前自主招收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杭州第七中学的办学优势,按照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发展需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楼平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周慧娟、黄银尧、莫慧娟、卢成斌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提前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上报。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金晶,成员由王海洪、傅东英、吴江东、章煜、姚虹、程丽琴、许惠珍、李隽、全璐、黄晓燕组成。负责对报考学生的资格初审,组织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下列特长生条件。
(二)招生计划和报名条件
招生计划:体育类14名,艺术类4名,共18名。
体育类:女子篮球3名、田径7名(投掷2名、短跑2名、跳跃类2名、男女不限,女子跨栏1名),健美操4名(男女不限)。
(1)篮球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2013年杭州市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初中组冠、亚军队主力队员或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篮球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田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2014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六名或初中教育阶段获田径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3)健美操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初中教育阶段获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初中教育阶段获得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三人及以内)前六名者;
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健美操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2.艺术类考生(舞蹈4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比赛独舞或双人舞(三人舞)一、二等奖者;
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舞蹈类)一、二、三等奖者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舞蹈)优秀团员称号;
初中教育阶段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舞蹈)A级证书者。
三、报名考试和录取办法
(一)报名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向所读初中学校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2014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读初中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所填写的《报名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本人凭《报名表》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于5月10日(周六)自行来我校报名(西湖区转塘环山路1号)。
(二)资格审核
经我校资格初审合格,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同意后,我校于5月16日前发放准考证。
(三)考核
1.考试日期和地点:
5月17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试场安排见《准考证》;
2.文化课考试科目、形式、时间及计分方法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 满分分值 计分
文科(语文、英语) 闭卷(不含英语听力) 8:00-10:00 150分 按卷面得分
理科(数学、科学) 闭卷 10:30-12:00 150分 按卷面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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