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书面评审结果公示

综合评价,艺考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综合评价

2023-4-06 17:15:09 文/罗蓉蓉 图/何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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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科院2023年

三位一体初审公告

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感谢您对我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总分(折算标准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总分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共324名考生获得来我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考生进入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的学考折算总分最低分为43分,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公示截止至4月7日15:00,期间如有疑义,请咨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7600018(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已通过书面审核的考生,请于3月31日上午10:00-4月10日下午15:00完成网上缴费,相关缴费操作事项详见三位一体报名系统首页《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缴费指南》,收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

请各位考生或家长加入2023三位一体QQ群514092162(加群时请备注考生姓名)。

我们欢迎未能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继续关注我院其他批次招生信息!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初审查询

考生书面评审结果查询请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swyt.ndky.edu.cn/apply/main.jsp

缴费指南

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查阅《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缴费指南》

注:考生缴费成功后,三位一体报名系统中缴费成功状态将在24小时内更新。

官网发布缓存图:2023年宁波大学综合评价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请点击“阅读原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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