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院在2022年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294,浙江省招生代码:0119。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八条 就学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第九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获评“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2020年获批浙江省“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22年学院“三位一体”招生计划为8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招考专业 | 招生 计划数 | 选考科目要求 | 备注 |
15 | 物理 | 入学后,根据我院相关政策,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 |
15 | 物理 | ||
25 | 物理 | ||
25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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