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5年中国美术学院"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本科招生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15年4月16日―4月22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院纪监审室或招生办提出。
公示联系部门及电话:
纪监审室:0571-87164623
招生办公室:0571-87164630
附件:公示成绩单.xlsx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现将2015年中国美术学院"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本科招生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15年4月16日―4月22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院纪监审室或招生办提出。
公示联系部门及电话:
纪监审室:0571-87164623
招生办公室:0571-8716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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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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