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祖国
一刻也不能分割
无论走到哪里
都要唱一首赞歌”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弘扬“明德”新风尚,我院将于九月中下旬举办师生合唱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旨:
在建国70周年和建院2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广大教职工感恩祖国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的凝聚力,为行知学院“明德行动”汇聚力量,特举办“我和我的祖国”教职工合唱比赛活动。
二、主办单位:
行知学院工会
行知学院团委
三、参赛对象:
全院教职工和学生
四、比赛时间:
拟定9月中下旬
五、比赛地点:
行知学院兰溪校区篮球馆
六、比赛形式及要求
1.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织参赛队伍,为保障歌唱效果,参赛队伍原则上不少于40人(不含指挥)。参赛教职工不得少于本分工会人员的70%,鼓励全员参赛。
(人数少于40人的分工会,可以联合学生组队参赛;人数多于40人的,可组两支队伍,同样可以联合学生组队参赛。)
2.每支合唱队参赛演唱两首作品,其中一首为必唱曲目《我和我的祖国》,另一首为自选曲目,歌曲内容健康向上,体现爱国主题。
3.伴奏形式不限,可采用乐器伴奏,也可采用伴奏带等方式伴奏。
4.各分工会组织好合唱的排练工作,于下学期开学初确定自选曲目名称、伴奏形式、指挥人员和参赛人员名单,并将《比赛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56770850@qq.com。联系人:周妍(电话:152****0858/680858)、张圳(电话:178****2510/682510)。
5.各分工会参赛顺序的抽签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行政楼5楼工会活动室。
6.各分工会自行安排彩排时间。
七、比赛规则
(一)评分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比赛实行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一位小数;遇分数相同,看第二位小数。现场公布比赛结果。
(二)评分标准
1.进出场安静、迅速、有序,演唱时队形整齐。(2分)
2.参赛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大赛主题。(2分)
3.仪容、仪表得体,服装统一,合唱队员精神饱满,表情自然大方,台风良好。(2分)
4.合唱时声音洪亮、吐字清晰,节奏准确,各声部配合默契,效果良好。(2分)
5.编排新颖、有特色,并与歌曲表现内容及风格相符合,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2分)
八、评委机构
1.比赛设立评委会。
2.评委要求
(1)维护比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评委良好的形象;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按照评委会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九、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