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公布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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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感谢您对我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于2022年3月25日-4月2日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实施细则》,主要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获得的荣誉与奖励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等方面确定书面评审成绩。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7倍(同分带入)。

目前,我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工作已结束。经审核,共619人(含同分带入59人)通过我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报名材料齐全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53分。通过书面评审考生,获得参加综合测试资格。

考生个人书面评审结果已发布在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请各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zsbm.zufedfc.edu.cn:8080)查看书面评审结果。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务必根据学院相关通知及时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并按时参加综合测试。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2年4月2日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后续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

网上缴费

缴费金额:140元/人

缴费时间:2022年4月2日9:00-4月13日23:59

注意:逾期未缴费,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缴费不接受现场现金缴费

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报考费概不退还

二.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4月10日—2022年4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三.

综合测试安排

时间:2022年4月16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测试方式:线上测试

四.

注意事项

具体测试方式、测试地点、测试安排、疫情防控要求等后续通知将发布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及招生网,请考生、家长密切关注。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408

联系电话:0571-87571500、87571557

招生信息网:http://zs.zufedfc.edu.cn/

招生咨询微信:dongfangxueyuancj

“三位一体”系统网址:http://zsbm.zufedfc.edu.cn: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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