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因近期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和省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现将防控工作进一步强调如下:
1.落实主动报告要求。建议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的师生员工暂缓来(返)杭,如必须来(返)杭,需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在来(返)杭前需主动向本人所在社区、学校报告,并及时登记本人健康状况、旅居史,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要主动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和社区的调查登记、样本采集、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在完成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前,原则上不进入校园。
2.坚持“非必要,不出行”原则。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不前往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非必要不出省旅游、出差、探亲等,必须出省的,需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查看目的地、沿途地区风险等级,并注意做好防护工作。
3.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继续推进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的师生员工积极接种疫苗,共筑免疫屏障。各学院需鼓励、动员、引导符合条件的大一新生及相关12-17岁学生在学校报到前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4.严控校园聚集性活动。各部门、学院(部)、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大型活动,必须举办的,需向学校、属地相关部门、活动主管部门报批,活动原则上不邀请近期境外返回人员参与。
5.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如遇突发紧急情况要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
6.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有师生员工出现发烧、头痛、咽痛、咳嗽、乏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及时上报防控办。日常生活中,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放松,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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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排版、校对 | 吕政汉(西语学院)
编辑 | 李娟
终审 | 张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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