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招生简章,艺考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8 11:33:53 文/杨智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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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与复查

对于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1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各省市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统一排序(明确要求按考生文、理科分别录取的省市除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

专业加试分(全国排序)前三名者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被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说明:

1、以上录取办法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试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或各省有关文件为准。

2、安徽省考生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原则以 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3、考生专业考试所需画具、用具、材料等由考生自备,食宿自理。

4、我校按照招生人数的4倍左右发放考试合格通知单。

如果大家需要了解合肥工业大学最新招生简章、招生信息、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历年考题、优秀试卷、分数线、录取查询 请点击:合肥工业大学艺考专题网站:/edu/hefeigongyedax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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