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具体时间及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2016年4月4日清明节(周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防火、防盗、保密等安全保卫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
三、如无特殊情况,假期间一般不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报院领导批准,送人事处备案。
四、学院假期间不组织其它大型活动,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责任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五、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工作。保卫处、总务处需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保证食堂就餐和学生生活服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学院总值班领导、保卫处或直接报告公安机关。
六、放假期间食堂开放及图书借阅时间安排等见总务处及图书馆通知。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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