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4)

浙江美术招生简章,艺考

浙江美术招生简章

2011-12-30 11:07:20 文/孙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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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音乐表演(声乐)(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

    (1)专业初试: (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题材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②考官问答;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不重复初试曲目);②考官问答;③综合评价

    6、音乐表演(器乐)(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

    (1)专业初试: (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题材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②考官问答;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不重复初试曲目);②考官问答;③综合评价

  六、填报志愿及文化考试 

      1、所有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均由组织考试的学校于4月15日前发给《专业考试成绩单》; 其中,参加我院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生可于2012年4月15日左右在我院招生网http://qjzs.hznu.edu.cn/录取查询栏中查询校考成绩,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2、只有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我院在各省的高考志愿;

      3、考生须于2012年 6 月 7 日 –9 日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4、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七、录取原则 

      1、承认各省统考的专业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录取办法执行,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

      2、学院在浙江省外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舞蹈学(模特与礼仪)、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艺术批次本科)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

  八、毕业文凭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附则: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一概自行解决; 

    2、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012年所有招生专业均为非师范类专业;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院不设民族餐。

    学院地址:

    文一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22号        邮编:310012 

    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0036

    咨询电话:0571-28865806      院招生网址:http://qjzs.hznu.edu.cn  

    声明:我院在任何地区都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2011-12-27     

如果大家需要了解杭州师范大学最新招生简章、招生信息、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历年考题、优秀试卷、分数线、录取查询 请点击:杭州师范大学艺考专题网站: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edu/hangzhoushifandax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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