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

浙江美术招生简章,艺考

浙江美术招生简章

2011-11-23 13:35:19 文/张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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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报考各专业递交作品一览表

专业
代号

专业方向

递交作品

备注

01

中国画*

A类:人物、花鸟线描写生或山水树石作品一幅(四尺三开),书法创作作品一幅(四尺三开)。

B类:素描(石膏像或人物头像)、速写作品各一幅(四开大小),线描写生作品一幅(四开大小)。

选择(中国画基础和书法)科目考试的考生递交A类作品;

选择(素描和线描)科目考试的考生递交B类作品;

02

书法学

书法临摹作品一幅(四尺三开),创作作品三幅(四尺三开、要求不同书体),四尺三开印屏一件(要求有4-6方创作印章)。

03

美术理论类

艺术赏析文章一篇(2000字左右)

考生本人手写稿

04

造型艺术类

素描(石膏像或人物头像)作品一幅,色彩作品一幅,速写作品一幅。(均为四开大小)

特别提醒:递交的作品或论文必须是学生本人所作,考生对其真实性承担责任。

我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对作品等材料进行评审、筛选,12月上旬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准考考生名单,请关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

2、网上交费

准考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交纳报考费(180元/人),并打印《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

3、现场确认

12月9日,准考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到我院南山校区(杭州市南山路218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由于要当场拍照并发放准考证,所以须考生本人办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特别提醒:考生还须办理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和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另外,报考造型艺术类的考生,须办理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及科目

1、测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笔试)、12月11日(综合面试)

2、测试科目:专业水平考核(笔试)、综合面试

3、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专业水平考核(笔试)科目见(附表2);

附表2:各专业招生计划与专业水平考核(笔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
代号

专业方向

学制

计划数

笔试科目一

笔试科目二

上午3小时

下午3小时

01

中国画*

4年

10

中国画基础

书法

素描

线描(速写)

02

书法学

4年

3

书法临摹与创作

古汉语与篆刻

03

美术理论类

4年

12

艺术赏析写作

综合能力测试

04

造型艺术类

4-5年

35

素描写生

色彩写生

*注:报考中国画专业考生,在中国画基础和书法、素描和线描两种考试方式中二选一。

六、选拔程序

1.材料综合评审: 我院对考生递交作品等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筛选,确定准考考生名单,并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准考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若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5倍,学院有权调整该专业(类)招生计划数。对提供材料和作品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2.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专业水平考核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各环节比重如下:实践类按照专业考试占80%、面试占20%计算;美术理论类按专业考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

按照招生计划1:1.5比例划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线,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

2.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之前。考生在填报艺术类第一批高考志愿时须将中国美术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3.具体录取办法

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三个部分折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实践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60%,高考成绩占30%。美术理论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高考成绩占50%(每分数都折合成满分100分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实践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成绩×30%。

美术理论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0%。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 + 1×成绩为A的科目总数 + 0.5×成绩为B的科目总数)×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八、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我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学院纪委全程参与整个考试组织、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邮编:310002)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164630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 http://www.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 http://zb.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享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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