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河北省、江苏省的考生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以外的专业,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河北考点、江苏考点、安徽考点不接收省外考生报考。其他省份考生可在下列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考试,不得重复报考。)
考 点 |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 | 考试时间(2012年)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辽宁省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 1月30日—31日 | 2月2日—3日 | 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 024-88269590 |
江西省南昌大学 | 2月1日—2日 | 2月3日—4日 |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0791-88305092 |
广东省深圳行知职业技校 | 2月3日—4日 | 2月6日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北斗路20号 | 0755-25114678、25105824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2月3日—4日 | 2月6日—7日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胜路一号 | 028-85014004,85014308 |
山东省潍坊市招办 | 2月7日—8日 | 2月10日—11日 |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 0536-8271777 |
浙江省杭州师范大学 | 2月7日—8日 | 2月11日—12日 |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 | 0571-28862931 |
广西师范大学 | 2月11日—12日 | 2月14日—15日 | 广西桂林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 | 0773-5818532 |
河南省郑州铁六中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18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8354129 |
山西省太原师范学院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18日 |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0351-2279588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18日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 027-85620977、85620979-8105 |
甘肃省兰州铁三中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18日 | 兰州市和政东街284号 | 0931-4638005、4638025 |
江苏省无锡市湖滨中学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18日 |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0510-82810954、82810437-8026 |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18日 | 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 0311-85381341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2月15日—16日 | 2月17日—18日 |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0551-3513083 |
西安美术学院 | 2月20日—22日 | 2月24日—25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88247882 |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www.mei-sh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12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因考生本人填报地址有误,造成专业合格证未能收到,责任自负)。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
体检由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2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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